河北省環保廳、監察廳6月25日下發《關于對央視等媒體曝光的環境污染重點案件進行聯合掛牌督辦的通知》,對廊坊三河市東部山區礦山開發環境污染等8起重點案件,實施省級聯合掛牌督辦,并要求案件涉及的設區市認真督辦落實,依法從嚴、從速督促解決問題。
據了解,近期,央視等媒體連續報道河北省部分地區環境污染問題,一些地方環境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制止,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項目長期存在,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已嚴重影響到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給發展環境帶來嚴重負面影響。保定市滿城縣富康紙業有限責任公司、海昌造紙廠環境污染案。兩企業分別存在生產車間廢水滲漏、回水管破損導致污水直排的問題。據悉,這兩家企業已被掛牌督辦。
通知要求,案件涉及的設區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有效應對措施,做到取締關停到位、行政處罰到位、整治和恢復措施落實到位,徹底解決問題。
通知指出,按照河北省紀委、監察廳《關于對損害生態環境行為實行問責的暫行規定》要求,設區市紀委監察局要對上述案件啟動行政問責程序,嚴肅追究地方政府和部門的責任,并將查處結果在一個月內報省紀委、監察廳;各設區市環保局、監察局要對掛牌督辦案件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聯合檢查督導,直至取締關停、生態恢復、行政處罰等情況全部落實到位之后方可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