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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全國標準信息服務平臺發布公示,《再生紙漿》國家標準將進行修訂。 自2021年我國全面實行“禁廢令”以來,我國造紙企業從原來直接使用進口廢紙生產而紛紛更改為在境外投資或合作建設再生紙漿生產線,通過回收國外分類好的廢紙經通過干法或濕法工藝去除雜質,并制成再生紙漿,出口到中國,供中國造紙工業使用。 由于廢紙是我國造紙行業的主要纖維原料,廢紙原料的短缺致使原料價格飆升,國內廢紙回收循環次數增多,質量(纖維強度等)持續下降,商品原生紙漿和制漿用木材原料進口不斷提高,嚴重影響了行業維持健康持續發展。 再生紙漿作為我國造紙工業原料的有效補充,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GB/T 43393—2023《再生紙漿》國家標準發布后,解決了再生紙漿沒有標準的現狀,成為再生紙漿進口的驗收標準,為行業發展和海關監管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近期,青島海關查獲了一批不合格“再生紙漿”,引起輿論高度關注。 該產品將未經分類的廢紙經過簡單剪切后,未經過分揀、除雜等工序,實則屬于“廢紙碎片”,不屬于再生紙漿。 另外,海關總署近期連續發布了第195號公告(關于進口再生紙漿申報要求的公告)、第200號公告(關于規范進口再生紙漿監督監管有關事項的公告)、第201號公告(關于發布《進口再生紙漿檢驗規程》行業標準的公告),對再生紙漿的監管、驗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對標準進行修訂,更好的滿足監管需求,指導行業生產。 標準將對以下方面進行修訂: (1)更改再生紙漿的定義,增加干法再生紙漿和濕法再生紙漿的術語和定義; (2)增加工藝控制要求,再生紙漿生產企業應具備滅菌工序,確保產品的微生物安全; (3)增加再生紙漿工藝流程圖、關鍵控制工序及工藝參數,便于監管以及產品質量控制; (4)更改標志和質量說明書,以符合海關進口申報要求。 因此,修訂《再生紙漿》國家標準非常迫切,該標準對于行業監管、規范企業生產、產品質量提升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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