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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貴州省環保廳獲悉,從5月13日開始,貴州省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六個一律”環保“利劍”執法專項行動。
“六個一律”即為:建設項目未經環評審批以及未按環評要求落實污染防治設施的,一律停建、停產;對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私設暗管等環境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對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單位,一律依法足額征收排污費;排污單位嚴重違法導致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和造成嚴重后果且社會影響惡劣,負有監管職責的國家公職人員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一律追究行政責任;涉及國有企業的,同時追究國有企業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污染飲用水水源,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私設暗管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等嚴重污染環境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排污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一律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并進入企業環保信用黑名單,記入貴州省企業誠信信息網信用信息數據庫,對其進行失信懲戒。
據了解,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將突出抓好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及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產設備、工藝、產能等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及小作坊四個方面的執法。期間,各市(州)于每月5日前將上個月的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省環保廳牽頭的督查組將對各市(州)開展“六個一律”環保執法行動情況適時進行分階段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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